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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闻 => 欧盟环保法令卡住中国制造喉咙 成本需增10%
国家质检总局检验司司长王新透露,这两项欧盟最新指令的实施将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造成重大影响,具体会冲击我国大家电、小家电、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照明设备、家用电子设备、休闲和运动设备、自动售货设备等8大类近20万种产品及其上下游相关企业。据悉,按照今年贸易额的增长幅度推算,这两个指令的实施将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欧盟造成560亿美元的直接影响。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秘书长姜风给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从已实施WEEE指令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看,冰箱最高回收费用为20欧元/件、洗衣机和空调的回收费用为10欧元/件、微波炉的回收费用为5欧元/件、其他小家电的回收费用为1欧元/件。国内家电企业普遍认为,制造成本将提高10%左右,出口价格上涨15%左右。“中国制造”的价格优势将大幅减弱。 我国首部回收法规年内出台 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在征求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意见上,制定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记者了解到,《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草案将废旧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电脑五类产品列入首批回收处理产品目录。这一条例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发改委已经上报国务院,估计近期将会出台。中国家电协会秘书长姜风透露,我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收费机制研究课题目前已正式启动,提出了“国家建立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 废旧家电收费涉及了广大制造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可以说和每一个中国人都密切相关,政府对此非常谨慎。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受国家发改委的委托,承担了中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收费机制研究课题,课题将主要研究国外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费用机制以及费用标准;研究中国废旧家电运行机制、管理机制和收费机制;测算中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成本;设计中国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费用标准;最后将形成《中国废家电回收处理费用管理办法》草案。身为该课题组负责人的姜风表示,将尽快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6项检测方法标准正式发布 上月底,我国正式发布了首批针对欧盟ROHS指令的6项检测方法标准,由深圳检验检疫局起草,目前已通过验证试验和专家鉴定,成为国际上首批发布的有关应对欧盟ROHS指令的标准。针对6种受限物质,分别采用原子荧光光谱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X射线荧光光谱法、HPLC法和GC-MS法检测6种有害物质。这些标准将于明年1月18日起实施。会上同时公布了全国18个承担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名单。在公布的18家推荐的检测机构中,华南地区有广州检验检疫局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深圳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福建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三家。 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司长王新表示,ROHS指令冲击的不仅是电子电气行业,还涉及到上游产品原材料的供应商。质检总局下一步将积极进行技术准备,在标准、检测技术、替代技术等多个领域开展研究,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法规,主动提升我国电子电气全行业以及上游行业的生产制造水平,真正跨越欧盟指令,同时保护我国的环境。 不过,有企业认为,这6项检测方法标准属于行业标准,只能参考,企业还要密切关注欧洲、国际IEC相关标准的编制、发布情况,因为出口必须依据目标市场国认同的标准进行检测才有效。而目前欧盟并没有出台关于这6种有害物质的具体“测试方法及标准”。 虽然所有厂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欧盟环保法令的实施不会对国内市场的产品价格产生必然的影响,但对于废旧电子电器产品承担回收处理的成本费用,这在全球来说都是大势所趋。 有人认为应该由厂家负责,有人认为应该由厂商共同负责,也有人认为应该是谁使用谁负责。TCL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角度讲,应该是遵循“谁生产谁负责回收”的原则。但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是一个全社会都应该关注的问题,为了避免重复投资,造成资源的浪费,国家应该统筹安排,建立专业化的回收系统和工厂。因为回收、处理涉及到一定的技术问题,处理过程应该符合一定的要求,应考虑处理不当排出的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物质等会再次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而且需要很大的投资,各生产商自行建立回收、处理系统,“谁生产谁负责回收”是不现实的。欧盟指令要求“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者应承担回收处理的责任,承担处理费用”,可以自己建立回收处理系统、也可以参加社会上符合要求的回收处理系统。 我国《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到底在承担回收费用上有何规定,暂时还是一个谜,但不外乎有三种有可能:厂家负责、厂商负责和消费者负责这三种承担处理费用的结果。 猜想一:厂家负责 与欧盟WEEE法令一样,遵循“谁生产谁负责回收”的原则。WEEE指令中的生产者有一个定义,就是产品品牌的拥有者承担回收处理费用,也就是说,厂家OEM的产品不在生产厂家的考虑之列。 如果由厂家负责承担回收处理费用,那无疑提高了产品生产成本。而一旦违反指令,国内家电企业面临的惩罚将是巨大的。据悉,两年前中国某著名家电企业出口产品含有有害物质,被该出口目标国处以1亿多元重罚。所以,制造成本将提高10%左右,出口价格上涨15%左右。当然,这是当地的费用,但10%和15%的这种比例却会成为社会统计的一种沿用惯例。也就是说,如果厂家销售一台原价2000元的冰箱,承担的回收费用将是200元。 厂家不可能用自己的利润一部分来承担这笔费用,唯有提高出厂价格,将费用通过渠道商转嫁给消费者。 猜想二:厂商负责 中国家电协会秘书长姜风透露,我国《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了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对回收废旧家电的义务,如果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或拒绝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的,以及回收的废旧家电不交处理企业处理的,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这实际上只说明了回收的执行人,并没有界定费用由谁负责。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商家也不可能负担这笔费用。一大连锁卖场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家电的毛利只有6至10个百分点,怎么可能承担10%的回收处理费用?”这是实情,家电连锁企业为了巩固自己在某一区域市场的份额,大多时候几乎是“零毛利”销售。所以,商家只能将这部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猜想三:消费者负责 这种方式最早在日本开始实施,也是中国很多家电企业希望的模式。 日本早在1995年就开始在国内实施示范工程,为此投入了50亿日元资金作为试点支持,确定将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视机在废弃以后必须进行回收。日本的《家电循环法》已于2001年4月1日生效,要求家电制造商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方面尽社会义务,采用废弃者付费制,用这笔费用支付废旧家电的回收、运输、处理等费用。 专家不无忧虑地指出:“立法难,而执法和实际操作更难。”这需要全社会对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有紧迫认识。 因为中国存在着繁荣的二手市场。这对于中国广大消费者来说,由卖旧品到支付费用“买”回收处理,这无疑是一个艰难的转变过程。 名词解释 WEEE指令要求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在销往欧盟成员国的产品上加贴回收标识;积极采取措施,从可拆卸性、可回收性方面改进产品设计,负有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电气和电子产品的责任;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应支付产品的回收、处理、再循环等方面的费用;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上应加贴回收标识;2006年12月31日前,欧盟指令根据产品类别规定了产品(TV类)回收率应达到75%,再利用循环率应达到65%。 ROHS指令则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器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等6种有害物质。 ROHS将导致大批供应商出局 由于欧盟ROHS指令的执行者虽然是家电制造商,但其涉及的6种有害物质都来自于原材料,因此上游供应商受到的打击相当严重。接受记者采访的家电企业都表示,他们已经通过寻找新的上游供应商、运用原材料替代等方式满足欧盟新规。 ROHS指令忙煞中国企业 ROHS指令虽然要到明年才会实施,但国内家电企业已纷纷实施绿色战略。TCL的负责人表示,未雨绸缪,有备无患,这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须实施的策略。TCL目前正在由各专职部门组织、实施相关物料的替代工作、无铅焊工艺、绿色供应链管理等工作。外销产品98%的元器件达到了欧盟ROHS的要求。 志高集团副总裁兼营销总监张平表示,应对ROHS指令,志高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要求所有的原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不得含有ROHS指定所限制的6 种元素。格兰仕技术支持总部部长卢甘硕表示,为应对ROHS指令,格兰仕从采购物料、工艺控制、人员培训、体系保障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的物料以及供应商的物料大部分集中在SGS、CTI、ITS这三家检测公司做检测。美的生活电器事业部副总经理甄少强表示,美的生活电器为应对ROHS指令,成立了高层领导挂帅的专题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推进计划,目前已经建立了有害物质的环境质量控制体系和检验标准,并在公司内部试运行。同时,在电子电器部件的无铅化研究方面也取得初步的成果,试产了无铅产品。大部分外协采购部件也已与供应商签订了绿色采购质量保证协议。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还是能感觉到有相当比例的国内企业应对的并不是很积极,或许不是他们不积极,而是他们也有“难言之隐”。 上游供应商如不改进会被淘汰 在ROHS指令面前,家电上游配套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将因不能满足标准被淘汰出局。 松下是在中国最早实施ROHS指令的企业。两个月前,广州松下空调负责人表示,他们目前共有208家上游供应商,涉及空调零部件多达7268件,他们按照欧盟指令对零部件检测后发现,1/4的零部件可能达不到标准,这意味着如果这些企业不改进技术,就要被他们放弃。有报道称,国内家电巨头海尔的供货商也从原来的1500多家已大幅“缩水”,到现在的900多家。 相比较而言,外资企业对于欧盟新规定的重视程度远高于中国企业,因为目前许多跨国家电企业都把中国当作了最重要的制造基地,许多出口到欧盟的产品都是产自中国,因此这些外资企业对提前应对欧盟指令都显得相当重视。 不少零部件暂时无法替代 TCL、夏新、志高、格兰仕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企业一定要先尽量寻找替代品,可以通过供方或同行业的信息交流来取得。对于暂时无法替代的物料,首先要查询欧盟是否有豁免条款。对于价格太高、又无豁免条款的替代物料只能想办法积极寻找更合适的物料。 找到并应用环保替代材料产品并不是什么大问题,现在的关键则是如何保证成本增加的最小化。“因为对于中国家电产品而言,任何提高成本的举动都会丧失一定的市场。”因此多数企业选择了把应用原有技术和原材料的产品坚持生产到最后一刻,而他们也明确表示,在我国执行这类标准之前肯定不会主动实施,“虽然有利于环保是人们的共识,但我们面对的市场毕竟仍是以价格为王!” 回收体制和技术滞后成瓶颈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约有500万台电脑、上千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从2003年起,我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报废。由于回收处理不当,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垃圾中的有害物质已开始对环境带来巨大危害。 与此同时,电子垃圾作为世界上增长最快的垃圾,正在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悄悄转移。有资料表明,目前,全世界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中,有80%出口到亚洲,这其中又有90%进入中国。而且,电子垃圾在我国登入地域呈现日益扩大的趋势。这已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关注。一些专家呼吁“电子垃圾猛于虎”,甚至把它与当年的“鸦片入侵”相提并论。 而在回收体系及回收处理技术上,我国与欧盟、日本等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日本家电回收法令实施至今,日本的家电生产厂家在全国共建立了逾50多家废弃家电回收利用工厂,负责废弃家电的处理和再利用。在芬兰、瑞典等欧洲国家,地方环保和垃圾处理部门更是将回收工作直接深入到社区,定期派出专门巡回车收取电子垃圾。 相比之下,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座废旧品处理机构开始运营。去年,政府宣布在青岛、杭州筹建回收处理试验点,据称效果不佳。而且推广至全国恐怕还得需要更多的时间、资金、技术和人员培训准备。 另外,国内的家电产品有很多在消费者家中超期服役,如果没有一部强制报废的法令,废旧家电与电子的回收可能还是会沦为一句空话。 记者观察 欧盟环保法令就是想卖垄断技术 环保是大势所趋,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但在采访中一直有一个疑惑萦绕在心头。那就是在欧盟环保法令的背后到底还隐藏着什么? 据记者了解,虽然ROHS指令中规定2006年7月1日之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器产品中不能含有6种有害物质,但是,目前欧盟并没有出台关于这6种有害物质的具体“测试方法及标准”,这似乎并不尽情理,哪有有规定而没有测试方法和标准的?结果只有一个,让世界家电生产基地的中国企业都“茫然不知所措”。 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类似ROHS指令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出口已造成严重影响,并呈逐年上升之势。环保是大势所趋,中国家电企业应当意识到,像美国这样的重要出口市场迟早都要效仿欧盟这种做法的。 而事实上,是因为我国家电产品对欧美出口最多,而且企业长期以来过分追求成本的降低,对于环保等方面的制度一向薄弱,因此目前面临的压力也最大。相对而言,多数外资企业本身对有关环保规范就较国内企业严格,因此所受影响要小得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陆刃波甚至分析,欧盟新规定除了对环保制度的完善外,不排除他们想利用其促进自身相关专利技术的输出,“欧美企业在环保领域的核心技术毕竟是相当发达甚至具有垄断性的!”这也许说明了一个真相:欧美企业在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狙击中国企业的同时,还想把环保领域的核心技术再高价卖给中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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